時事通識:海上走私活動

發佈日期: 2021-10-01 18:25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水警女高級督察林婉儀因追截走私艇翻艇殉職,引起社會關注利用俗稱「大飛」的快艇進行的走私活動。

當局為加強打擊海上走私活動,曾多次修改相關法例,更在走私熱點設置海上屏障堵截。

涉及「大飛」的走私活動,九十年代初開始猖獗,由於內地關稅高,不法之徒於是利用安裝三至五部大馬力舷外引擎的快艇,將汽車和電器等由香港走私到內地。

港府1991年成立包括海關、警方和駐港英軍的跨部門反走私特遣隊,翌年更在當時的熱門海上走私路線吐露港入口的赤門海峽設置長1.3公里的繩網陣。

政府為加強打擊海上走私活動,2009年修訂《進出口條例》訂明250總噸以下的船隻,如果安裝一部或多過一部舷外引擎,且引擎的總功率超過168千瓦特、即225匹馬力,可被推定為是作為走私用途的船隻。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最高刑罰是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