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控方按法庭命令向被告交付文件。 案中多名被告,包括鄒家成、林景楠、劉偉聰、何啟明等到警察總部,領取由控方提供的文件,包括各人的罪證,部分人以手推車推走超過二十疊文件。 案件法官7月時下令,要求控方在9月9日前向被告提供未經翻譯的文件;而案件將於本月23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