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電檢條例 有業界指觸及不利國安界線與否觀眾各有觀感

發佈日期: 2021-08-25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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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日後審批電影上映時要考慮是否不利國家安全,外界擔心會限制電影題材,業界和學者如何看呢﹖

近年部分電影,如《十年》及《理大圍城》被當局批評帶有政治含義。從事電影工作多年的田啟文說,這些電影是否觸及不利國家安全的界線,不同觀眾有不同觀感。

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表示:「有一部電影現在上映的,叫《怒火》,它裡面都講一些不好的警察、炸死警察都可以,都可以上映,這是不是一個很好的指標呢?我們一直都很擔心的,就是一種輿論壓力,比如審查委員他們覺得沒事,接著觀眾去投訴,很多人去罵,會不會又變成有事。」

對電影的規限早在上世紀中已經有。在1953年頒布的《電影檢查守則》,就列明上映電影不能破壞本港與其他地區的友好關係。有學者說,當時連荷里活片都受影響。

浸大傳理及電影學院副教授吳國坤稱:「五十年代中,馬龍白蘭度演的《碼頭風雲》,講在美國一個碼頭裡面那些腐敗的工會分子。香港其實經歷很多次工人運動,從二十年代直至五十年代,所以港英政府很緊張,當時電影禁了三年。」

1988年政府訂立《電影檢查條例》,確立電影審查的法定權力,到1995年回歸前夕廢除相關審查權。現時特區政府再次修例,規定電影審批要考慮國安因素,是否「時光倒流」呢?

吳國坤認為:「政府有多一重尚方寶劍,可以這麼說,即使你的電影過了,如果發覺可能看漏了,或者是觀眾的反應有少少意外,他有多一重殺手鐧,隨時可以收回電影。」

他認為從業界角度會多了限制,但相信電影仍然要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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