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表明任內不會修訂防賄條例 稱會弱化行政長官憲制地位

發佈日期: 2021-07-15 16:00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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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明任內不會修訂《防止賄賂條例》,以適用於行政長官,認為會弱化行政長官在香港特區的憲制地位。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我在競選期間,以及應該在首份《施政報告》,都說我願意修訂《防止賄賂條例》,將第3條、第8條適用於行政長官,到今日沒有做到,亦都不會做,我相信未來的行政長官亦不應該做,因為這是衝著行政長官憲制地位,到現在應該大家清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向中央負責的官員,當然亦是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這個項目一定『走數』,我不會在任內,正如我所說亦不希望未來特首會修訂這條《防止賄賂條例》,來弱化行政長官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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