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
發佈日期: 2021-06-11 18:25
港澳
粵商界和團體陸續推出獎賞計劃,鼓勵市民接種新冠疫苗,其中絕大部分都涉及抽獎活動,必須向民政事務總署申請「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指,政府會配合有關的活動,包括成立一站式牌照諮詢服務和熱線,方便商界和團體申請牌照。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的發牌條件,規定有關抽獎活動不得提供現金獎,就算獎品是現金購物禮券或信用卡簽帳額,都不能以「現金大抽獎」或「萬元大抽獎」等作為名稱,以免誤導參加者,另外亦不得收取參賽費用。 而遊戲形式不能帶有明顯賭博含意,或在合法賭博渠道外提供另類機會的遊戲,例如估計賽馬和足球賽事結果等,而遊戲工具不可包括賭博用具;而六合彩票和麻將牌等亦不得用作獎品。 牌照又規定,在抽獎有結果後10日內,主辦機構必須在香港流通各一份中文及英文報章,公布結果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