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國旗、國徽及國歌使用法律草案
發佈日期: 2021-04-19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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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國旗、國徽及國歌使用及保護法律草案,預計在今屆會期完結前通過實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通過關於修改《國旗法》和《國徽法》的決定,一月起實施。為了確保全國性法律在澳門正確和有效實施,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國旗、國徽及國歌使用及保護法律草案。
修改後的法案建議倡導居民在適宜場合使用國旗,在莊重場合可佩戴國徽徽章。國旗和國徽須按通用尺寸比例放大或縮小。國旗、旗桿及國徽的尺寸要與使用目的及所在場所等相適應。
同時亦完善使用規範,包括禁止將國旗、國徽用於外觀設計專利,禁止倒掛、倒插或隨意丟棄,違例可被罰兩千至一萬澳門元。
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說:「真的沒有具體的違規違法數字,據我了解不多。之前都有一些案件,不小心把國旗倒掛等情況。這一次這一種行為會明確構成一種行政違法行為,我想都可以透過法律制度的完善,令大家對國旗和國徽,以更加重視和莊重的態度去對待。」
教育方面,法案有相關規定,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基礎上,將國旗、國徽的內容也納入其中。
張永春表示:「這是國家法律的規定,亦是我們本地法律的規定,是有這個需要和法定的要求。不過在這方面,我們沒有一個違反性的處罰規定,我相信在這方面不需要到一個法律訂定一些處罰性的制度規定。」
法案亦規範特定人士逝世時可覆蓋國旗的情況,不過政府稱,這情況不是由澳門特區去定,而是由國家去訂定有甚麼人能夠得到這個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