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承認參與前年元朗暴動 下月7日判刑
發佈日期: 2021-03-1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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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年被控前年十月在元朗參與暴動,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
案情指前年10月4日,大批人在元朗堵路示威反對禁蒙面法,一名便衣警員駕車回元朗警署時,被逾三十人包圍。警員下車時遭拉扯頸部,並覺得有人意圖搶警槍,感到生命受威脅,於是開了一槍,擊中當時14歲被告的左大腿,之後有人向警員投擲汽油彈,導致他燒傷。
被告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獲控方不予起訴。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判刑,等待教導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