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頒「花雞繩」消防員非法集結等五罪成 判囚34個月
發佈日期: 2021-01-15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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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工作表現突出、曾獲頒「花雞繩」的消防員,承認前年十一月參與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5項控罪,判囚34個月。
前年11月10日,逾百人在彌敦道至山東街一帶聚集,以雜物和磚頭堵路,警方到場驅散。
案情指,警方當時追捕34歲、手持汽油彈的消防員方志雄,他激烈反抗、擊中警員面罩,之後被制服,身上再被搜出多枚汽油彈,以及鐵筆和鐵錘等。
事件中被捕的還有17歲中學生林展陶及26歲大學生趙皓雋,三人分別承認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法官祁士偉判刑指,自前年七月示威衝突頻生,三名被告在社會動盪時,參與非法集結罪加一等。
法官引述方志雄代表律師早前求情,稱他加入消防處十年,被捕後已被停職;又坦言幸好他當時沒有點燃汽油彈,否則將要面對更嚴重縱火罪。
法官接納他過往對社會有良好貢獻,且屢獲同袍稱讚,相信他無法重返公職崗位會是一個深刻教訓。
至於林展陶,法官指他活躍社會運動,反映參與涉案集會前,知道活動非法程度,須判處監禁式刑罰。
餘下一名被告趙皓雋,法官指他當日身穿黑色裝束犯案,意圖隱藏身份,屬加刑因素,最終判方志雄入獄34個月、林展陶判更生中心令、趙皓雋則判監28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