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2019年8月31日港島多處遊行及集會四人被控暴動罪不成立,提出上訴。 案件涉及七名男女被控當晚在銅鑼灣及灣仔一帶暴動。其中六人脫罪,律政司決定就其中四人,包括金君卿、劉宇軒、許智銳及陳子揚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指原審法官未有正確及充分分析案中所有證據,對案情有誤解,考慮了不相關的因素或未有考慮相關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