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逃離伊院新冠患者李運強提堂 獲准以五百元保釋明年再訊
發佈日期: 2020-12-24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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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在伊利沙伯醫院偷走的新冠肺炎患者李運強提堂,裁判官指李運強的病毒檢測已是陰性,批准他以五百元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5日再訊。
63歲李運強獲准保釋後離開九龍城裁判法院。他上周五擅自離開伊利沙伯醫院,失蹤53小時後被找回,但拒絕透露失蹤期間行蹤。
他被控在本月18至20日自知屬受指明傳染病、即新冠病毒感染的人,不得身處公眾地方,使其他人蒙受感染危險,被控一項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
李運強無代表律師,他在庭上指偷走是害怕治療和打針,又表示是首次在醫院逃走,不知事件嚴重性。控方指被告因欠租未能回原本居所,有潛逃風險,反對保釋。
但裁判官考慮到被告的病毒檢測已確認為陰性,隔離令已解除,批准他以五百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每兩星期到警署報到,又指若被告不是居於原本住址,須於48小時內向法院提交新住址。
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5日再訊,待警方調查及獲取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