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少年理大外非法集結被判兒童保護令 律政司提出覆檢獲批
發佈日期: 2020-10-30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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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不服兩名少年去年於理工大學外非法集結,早前只被判兒童保護令及不留案底,提出覆檢,獲高等法院上訴庭批准。
兩名14歲男女被告去年十一月,在加士居道設傘陣路障。承認非法集結罪,原審裁判官何俊堯今年6月判兩人兒童保護令12個月,不留案底。
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提出刑期覆核,在高等法院聆訊。律政司在庭上播放曾在裁判官席前播過近十分鐘的涉案片段,顯示大批黑衣人在加士居道設傘陣,有人向警方防線擲汽油彈,兩名被告被拍攝到一直舉傘,掩護自己及其他人。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林穎茜指,兩人全副裝備到場舉傘,積極協助其他示威者,絕非一般路過的人。
裁判官判兒童保護令,明顯不足以反映罪行嚴重性,法庭必須讓二人留案底及希望上訴庭改判以短期監禁,又或判入勞教中心或教導所等,反映非法集結案件的嚴重性。
辯方指兒童保護令已包括感化令、社會服務令、宵禁令等元素,已是適當的非拘禁式刑罰。
三名上訴庭法官退庭商議近半小時後,批准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請,並指原審裁判官原則上犯錯,判刑明顯過輕,撤銷二人兒童保護令的刑罰,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再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