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發現部分防曬產品未達標示防曬要求 或增曬傷風險

發佈日期: 2020-10-15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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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測試市面30款防曬產品,發現逾八成未達標示SPF的防曬要求,有可能增加曬傷或皮膚癌風險,但防曬系數太高亦未必好。

要減低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就要好好使用防曬用品。消委會測試30款日常面部使用的防曬產品,售價介乎80至550元。

在14個標示有SPF30至50防曬產品中,8款量得的SPF值低於產品標示值,當中這款標示稱有SPF30的樣本,SPF值只量到9.8,其餘亦有兩款不符合其他防曬測試要求,只有這4款量得SPF值,高過或等於產品標示值。

至於在16款標示為SPF50以上的產品中,14款樣本未達到標示防曬要求。最低的2款樣本只量得SPF低於15,另有一款不符其他防曬測試要求。另外在30款防曬產品中,僅19款有標示其主要成分。

測試結果又顯示,售價第二低的樣本總評獲得最高5分,反而價格最高的總評只獲3.5分,顯示價格與產品質素無必然關係。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防曬效能不足可能會令消費者曬黑或曬傷,嚴重甚至會增加患皮膚癌的風險,但SPF數值太高亦未必好。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稱:「SPF50的防曬產品,基本上已能夠為皮膚提供百分之98的保護,SPF數值太高的防曬產品反而有機會堵塞毛孔,令皮膚過敏。」

消委會敦促廠商準確標示防曬效能及產品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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