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何俊堯處理案件遭八宗投訴 司法機構裁定六宗不成立
發佈日期: 2020-10-08 12:33
港澳



司法機構公布法官行為投訴的跟進,其中就裁判官何俊堯處理案件的八宗投訴,除了兩宗因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要待司法程序完結後才作跟進,其餘6宗投訴均不成立。
其中包括前香港眾志鄭家朗等三名成員,去年三月在國歌法公聽會被控在會議廳未遵守秩序,裁判官何俊堯判各人罰款一千元。投訴指,裁判官輕判三名被告,又指他們未來必定是「社會棟樑」,應保留「有用之軀」。司法機構指,裁判官當時指出三人作為大學生,本具「有用之軀」及有條件作「社會棟樑」,為社會作出貢獻。
總裁判官認為,何俊堯的言論沒有表達政治傾向性的立場,亦沒有表面偏頗的情況。司法機構又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亦同意總裁判官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