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指批評法院法官等須有理可據 司法機構不應被政治化

發佈日期: 2020-09-23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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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社會大眾對法院、法官的批評,須有理可據,欠缺基礎下的批評都是錯誤;又強調司法機構不應被政治化。

近期社會對法院多次裁決出現各種批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表長達13頁聲明回應,指當法院或法官違反基本原則時可以被批評,但要有理可據,因為批評可能帶有極為嚴重的指控,不應輕易作出。

在不熟知及欠缺適當基礎下,或單憑純粹聲稱或斷章取義之事,就批評法院及法官均是錯誤,也損害公眾對司法的信心。如果只因案件的結果不合自己心意,便作出偏頗或違反基本原則的嚴重指稱也是錯誤。

馬道立強調司法機構及其職能,絕不應該被政治化。聲明中亦闡述法院和法官的職能,馬道立指裁斷政治爭論並非法院的職責,法院職能亦不包括倡議任何政治觀點,或根據任何主流媒體、公眾意見審理案件;法官履行其司法職責時必須大公無私,不得受任何政治考慮影響。

而司法獨立亦指法官必須獨立於其他法官,處理案件時不能出現實際或觀感上的偏頗,否則被告人或控方有多種途徑糾正,包括提出上訴、覆核等。

聲明亦提到除了《港區國安法》的限制,法庭一般假定所有被告在審訊前均可獲准保釋。判刑是司法職能及程序的一部分,並非政治問題,任何一方如對法院刑罰不滿,應以上訴或覆核形式,尋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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