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霖死因研訊 陪審團最後裁定「死因存疑」

發佈日期: 2020-09-11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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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歲女學生陳彥霖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死因庭排除「非法被殺」,及「自殺」選項,陪審團最後一致裁定「死因存疑」。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開庭時指,明白陳彥霖遺體被發現時,全身赤裸令人難過,但提醒在法庭聽到的證供,才是證據,不要以報章、傳媒報道審案,要作出獨立考慮。

陳彥霖去年9月19日晚失蹤,死因裁判官指,當日的證供是案件核心,提醒陪審團需考慮是否接納知專閉路電視片段作為證據。

又指裁決選項要達致毫無合理疑點,由於沒有證據顯示陳彥霖是被襲擊致死、與人有仇口、參與任何活動令她人身受傷害,以及受藥品或毒品影響,因此排除「非法被殺」的可能性。

是否死於「自殺」?死因裁判官認為亦須達致毫無合理疑點,認為即使陳彥霖先後被診斷患對立反抗症以及急性壓力反應,可能增加自殺風險,但與她死前一個月的情況並不相符,故亦可排除自殺可能。

死因裁判官指,陪審團只需考慮陳彥霖是「意外致死」或「死因存疑」,陪審團需推論陳彥霖為何在水中,以及在水中發生甚麼事。如果認為陳彥霖死前被其他因素影響,而自行走到水中,最終溺斃,可推斷她「意外致死」。

如果陪審團只可以推論出陳彥霖的死亡時間及地點,但未能推斷她死亡環境情況,便裁定她「死因存疑」,但法庭表明不希望陪審團作此裁決。

死因裁判官亦向陪審團派發有十七條問題的問卷,以協助他們裁決,問題包括陳彥霖失蹤當晚是否在知專校舍正門前登上的士去日出康城緻藍天、當日她有否呈現思覺失調的徵狀,以及進入海中時身上有否穿著任何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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