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稱基本法列特區政治體制為行政主導 香港無三權分立

發佈日期: 2020-09-01 13:02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基本法》列明特區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香港是沒有「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是各司其職、互相配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香港是沒有『三權分立』。」

多間出版社的中學通識教科書最近大幅刪走有關「三權分立」內容,引起爭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指「三權分立」是錯誤理解,《基本法》列明特區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三權」亦是由中央授權。

林鄭月娥指:「行政主導核心是行政長官,我既是行政機關、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我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沒有『政府』兩個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行政長官行使的職權不單是管理特別行政區政府,包括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級法院法官,如果香港司法機關完全不受制於這個政治體制,就不存在特別行政區有此功能。」

她又指「三權」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同時亦須互相制衡。

林鄭月娥稱:「例如行政機關決定可受到司法覆核挑戰,立法會可以同意或者不同意一個終審法院法官的被推薦,然後接受行政長官委任,行政長官亦可在很特定情形下解散立法會,最終這三個機關透過哪一個機關及人向中央負責,就是行政長官。」

林鄭月娥表示,必須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改變社會對「三權分立」錯誤理解。

林鄭月娥稱:「正確的說話是要有膽說出來,否則不斷將不正確或混淆的說話傳播,會失去原本意義。」

林鄭月娥表示通識是重要科目,教材必須準確,希望藉機釐清。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