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月底接受申請 放整個月無薪假員工不算在內
發佈日期: 2020-08-23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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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月底接受申請,政府指若員工在補貼期內,放一整個月無薪假,將不視為有支薪僱員。
根據計劃,申請僱主要承諾補貼期內即九月至十一月,任何一個月有支薪僱員總數,不能少於僱主今年三月的僱員總數。
當局指若員工被要求放整個月無薪假,就不可計算在總數內。當局又重申無規定僱主,必須維持員工原來的薪酬水平,是以免有僱主選擇結業。
另外,第一期計劃新一批400多名成功申請僱主及900多名自僱人士,下周初會獲發補貼,合共補貼約一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