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串謀詐騙及欺詐罪成判囚四年 警方歡迎裁決

發佈日期: 2020-07-23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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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商品交易所董事會主席、前行會成員張震遠因串謀詐騙及欺詐,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四年。

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欺詐罪成的張震遠,被控在2012至13年間,串謀下屬蔡達英欺詐證監會有關商交所的財務狀況,以避免撤回商交所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以及騙取財務公司一筆三千萬元貸款。

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判刑時形容,張震遠是擁有高成就的商人,多年來出任公職,對社會貢獻良多,法庭接納證監會沒有實質財政上損失,投資者也沒有受損,但本案嚴重,兩人行為導致證監會偏離原有規則,法庭須保護證監會的聲譽。

本案有別其他同類欺詐案,犯案為期不長,亦只涉及一名事主,以3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張震遠對社會貢獻良多和良好個人背景,酌情減刑半年。

至於欺詐財務公司,法庭接納他並非自肥,只是為支持商交所而犯案,判監2年半。而綜合兩項控罪共入獄4年及禁止擔任公司董事五年。

至於轉為污點證人的蔡達英,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法官形容他對上司忠誠、無意圖傷害任何人及無任何收益,同意罪責較張震遠輕,判監一年。警方歡迎裁決。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馮培基稱:「這宗案件牽涉因為大量文件,亦涉及很多不同資金流向,及一些虛假資料,增加案件複雜性及調查難度,警方需要長時間分析及搜集證據,經過抽絲剝繭後,最終成功將兩名被告起訴及定罪。」

警方稱,判刑反映案件嚴重程度,起到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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