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指康文署中央分配泳線計劃不公 批署方監管不足

發佈日期: 2020-07-09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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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康文署的中央分配泳線計劃,發現分配制度不公,更有泳會違規舉辦泳班謀利,批評康文署監管不足。

為了推廣及協助泳手訓練,康文署自05年起實施中央分配泳線計劃,將部分公眾泳池泳線分配予七個體育總會,總會可推薦旗下屬會以半價租用泳線訓練。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分配泳線的制度存在不公。公署指,每年有近九萬泳線時數分配,當中香港業餘游泳總會及香港拯溺總會取得當中九成時數。

一般泳班需在「公眾授泳區」內舉行,但公署發現有泳會利用泳線舉辦泳班,令人質疑中央計劃的必要性及獨特性;而各總會亦不知道旗下泳會的泳班是否牟利,康文署亦沒有查核。

調查又發現泳會透過不同總會申請泳線,但取得泳線後不時取消或更改,其中荔枝角泳池在2017及18年,泳線取消率達三成四,個別泳會的取消率更達到百分百。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這泳會其實在不同總會,它不只一個總會、它屬不同總會的會員,它在某一個總會申請泳線,在該泳池百分百取消;在另一個總會取得另外的泳線,使用另外的泳線。看到監管的個別泳會,通過不同總會的泳線數量似乎沒有監管。」

公署建議康文署應對各總會租用泳線的時數設上限,亦應該設懲罰機制,及建議成立獨立小組或委員會,邀請體育總會及業界共同制訂分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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