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條文較基本法23條草案涵蓋面更闊 譚惠珠:因形勢變
發佈日期: 2020-07-03 18:13
港澳
粵普《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部份條文的定義,比03年《基本法》23條草案涵蓋面更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解釋,是因應過去有人癱瘓立法會運作。至於因《港區國安法》被定罪的人,是否終身不得參選或出任公職,譚惠珠認為會隨時間有改變。 《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有人形容是03年《基本法》23條草案的「加辣」版。在分裂國家上,03年草案訂明要使用武力才屬犯罪,現在無論有否使用武力,也算犯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說,這個改動是適應時代轉變。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美國人在回復亞洲方面的影響力是用巧實力,完全用網上的。另一方面,『疆獨』、『藏獨』、『台獨』這些也不真的是用武器,他們是『太陽花』的種子四圍散。」 而顛覆國家政權在《港區國安法》,除了中央,亦增加了針對香港特區的行為。譚惠珠解釋是針對香港發生的問題。 譚惠珠指:「癱瘓了香港政府運作,這包括癱瘓了立法會的運作及不批撥款給政府運作,及政府很多在政制以外的各種事務政策要推行運作都做不到。你出一條法例,你明知道前面發生問題的,在那一個地方,你沒理由不處理,所以應該寫下去。」 她強調,中央雖然針對性地處理去年發生的事,但亦吸納了港人意見,如寫明保障人權及法治的條款;也新增條文,行政長官委任法官審理相關案件,會徵詢首席法官意見。 對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觸犯《港區國安法》的人可能終身不能參選或出任公職,譚惠珠表示,條例在時效上有「留白」,有機會可以改。 譚惠珠認為:「與香港寫法例的方法有不同,裡面最重要寫的是大原則,最重要講大原則,我們知道會有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方面的政策或法律以後可以有建議,亦可以有改善、補充等。我覺得這一分鐘,字面的解釋可能是終身不再參選,但實際上,將來有否可改善的情況?現在是言之過早。」 她又指國家安全委員會可以透過訂立附屬法例,增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