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子杰就去年612反修例集會警驅散人群手法提司法覆核
發佈日期: 2020-06-29 20:34
港澳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就去年6月12日反修例集會,警方驅散人群手法提出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召開司法覆核聆訊。民陣去年6月12日於立法會外舉行反修例集會,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其後有人走出馬路,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岑子杰聯同一名參與集會人士要求法庭裁定,警方驅散中信大廈外合法集會,行動違法違憲。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及律政司司長。
岑子杰一方的代表律師陳辭指,中信大廈與立法會僅100米距離,集會範圍是警方所定,亦沒有限制集會人數,沒有指名人多,不能聚集在立法會前面的範圍。當日集會一直維持和平,與在立法會的衝突無關;又指警方當日無預警下發射催淚彈驅散,沒有公布行動原因,事前沒有下令集會完結、沒有與集會負責人溝通,違反《公安條例》的要求。
即使警方計劃以催淚彈驅散,事前亦應提醒集會負責人,並給予充足時間及清晰路線,讓和平非暴力的集會人士離開,質疑警方行動的合法性及合憲性。而且警方的指示,未必能即時傳達眾多示威者,若是不知道指示而不跟從,不應被視為非法違反警方指示。
入稟一方又在庭上播放多條片段,顯示警方採取驅散行動二十分鐘左右,示威者已全部離開,留下的是記者及政治人物。
代表政府一方陳辭時,質疑片段沒有包括全副武裝的示威者、無視警方命令,以及檢起地上催淚彈投擲向警方等行為。當日示威者聚集,並以磚頭及硬物等投擲向警員,危害警察安全,警方發射催淚彈只是為了驅散示威者;又指民陣以及泛民議員事發前一日呼籲「全民總召集包圍立法會」,揚言要「塞爆」中環、金鐘,又「預言」要在6月12日實現。
聆訊星期二繼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