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社工被控去年七月元朗衝突阻差辦公罪成 判囚一年
發佈日期: 2020-06-17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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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去年七月大批人在元朗聚集期間,涉嫌跟數人阻撓警方前進驅散,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入獄一年。
報稱社工、24歲被告劉家棟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去年7月27日下午大批人到元朗聚集,其後演變成衝突。劉家棟被控當日在安樂路與泰祥街交界附近,故意阻礙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陳沛杰,他早前否認控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決時指,事發時現場有數以百計示威者逗留,他們無權霸佔行車路,屬非法集結;亦有人用強光照射、投擲磚頭等。反問若警方不採取進一步行動,現場秩序怎會恢復。
他指警方的行動合法、合理和合比例,現場部分人與警方相撞,倒地受傷是不可避免,無討論及澄清餘地。
而在關鍵時刻,被告及至少另外兩名社工未有理會警方勸退,而要求警方減慢推進速度,等同要求警方背棄職責,完全不合理,形容被告站在警方防線前,之後更進入防線打開缺口,打亂警方部署。他的堅持不只對警員帶來不便,而是根本性阻礙對方執行職務,裁定被告罪成。
對於辯方指,被告原意是避免發生人踩人,蘇文隆認為被告無使用任何器具,但行動有規模並成功阻撓數分鐘,考慮到最高刑罰是兩年,最終判他入獄一年。
辯方指判刑超出預期,申請被告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法庭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