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指法官不能偏頗 同意郭偉健暫不應審反修例背景案件

發佈日期: 2020-05-25 18:47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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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回應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審理反修例案引起的爭議,指法官和司法人員不能偏頗;馬道立亦同意,郭偉健暫時不應審理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去年八月將軍澳一宗行人隧道傷人案,承認三項蓄意傷人罪的51歲被告,上月底被判監45個月。區院法官郭偉健當時在判詞提到,被告擁有「高尚情操」。

首席區院法官高勁修之後以社會對其判刑理由有爭議,將多宗原定由郭偉健審理的反修例案件更換法官。

由於有關案件的上訴或申請刑期覆核期限已過,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就判案書發表聲明,指法官及司法人員絕對不可偏頗,在觀感上亦不可被合理地理解為對任何人或因由有所偏頗,必須避免就社會中具爭議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詞中發表任何意見、尤其是任何一種政見。

當法庭需要在解決案中問題時,就具爭議性政治議題發表意見,須慎重和經過斟酌衡量,不能超過處理當前問題的合理需要。

這些原則載於《法官行為指引》,法官及司法人員不遵守,會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獨立運作及公正的信心及觀感。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有機會損害不偏不倚形象,亦會影響審案的公信力。

馬道立說,已同郭偉健傾談其判刑理由引起爭議,在於可能令有些明理、不存在偏見的人,合理地認為相關原則沒有被遵守,給人偏頗的觀感;郭偉健亦表示同意。

首席區院法官在得到馬道立同意後,決定郭偉健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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