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計劃兩周後接受申請 修訂部分細節涵蓋自僱人士等

發佈日期: 2020-05-13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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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的保就業計劃兩星期後接受申請,補貼僱主支付員工部分工資,計劃亦修訂了部分細節,包括涵蓋部分年滿65歲僱員及自僱人士等。

政府上月初宣布動用810億元,補貼僱主支付每名員工每月最多九千元工資,為期六個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僱主本月二十五日起可經網上申請,他們毋須自行提交僱員的資料,可授權強積金受託人直接將強積金供款紀錄證明書,交予政府計算補貼金額,預計申請後最快三至四星期、即約六月底就可收到工資補貼。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我亦聽到有僱主說,尤其是一些中小型企業,既然政府幫手,我們就觀望。換句話說,如果沒有保就業計劃,可能過去一個月,我們會見到更多關閉和裁員。」

政府亦放寬了申請條件,包括擴闊至涵蓋有為65歲或以上、仍持有強積金戶口僱員作自願供款的僱主。自僱人士亦只需在三月三十一日前持有強積金戶口,近期沒供過款也可受惠。

原本被剔除在外、由其他措施支援的建造業和飲食業,政府亦包含於保就業計劃。計算工資補貼的指定月份亦由今年一至三月,擴展至去年十二月。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解釋計劃,指出申請補貼的公司六至八月受薪的人數,不能少於三月時的僱員人數。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說:「如果三月是有人放無薪假的,到如果六月那個人都是無薪的話,(公司)就會少了一個人(計算),因為我們計算的是受薪人員。換言之,他亦需要給予所有有關人士有薪假期。」

他說申請人如果違反要求,將會被罰款,罰款細則下周公布。當局星期三起開設熱線及電郵,供僱主及自僱人士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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