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保養期內未完成「執漏」 銷監局指買家可提民事訴訟

發佈日期: 2020-05-07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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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法會議員收到數十宗物業發展商在保養責任期內,未有完成「執漏」的求助,認為現時條例有漏洞。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說,買家可考慮提出民事訴訟。

「李小姐」前年以九百多萬買入啟德發展區天寰一個單位,去年六月收樓,執修期限在上月底屆滿,但她說很多問題未解決。

天寰業主李小姐(化名)表示:「門鏈未能做到防盜功能。任何一部電梯上下時,好像有人拖著行李箱製造出來的聲音,最後就會膨的聲音,非常影響住客休息。廁所那處問題是最嚴重,24小時傳出好像坑渠的臭味。」

發展商建灝地產回應指,部分單位的建築材料生產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停運作,物流運輸等因素亦影響進度,會盡快為有關單位進行更換,並責成承建商加緊處理,不存在拖延。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列明,保養期限由成交日期起計六個月,發展商要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補救物業的欠妥之處。

立法會議員陳凱欣收到至少四十名業主同類求助,認為條例不清晰,未有規定發展商要在保養期內完成執修。

九龍西議員陳凱欣說:「發展商是否鑽法律空子,我保養維修就六個月,但執修就三、四、五年,不斷拖延。一些用真金百銀買了一層這麼貴的樓,而你是一直拖延。你磚買不到、工人請不到,不要緊,你可否安撫業主,我們會給時間你。」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說,假如買家認為賣方未有履行有關合約條文,可考慮向賣方提出民事訴訟,亦可考慮向消委會作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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