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續審政府就反蒙面法被裁定違憲上訴 法官擇日頒判詞
發佈日期: 2020-01-10 18:18
港澳
粵高院上訴庭繼續審理政府就引用《緊急法》,訂立《反蒙面法》,被裁定違憲的上訴。 《緊急法》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緊急或危害公安情況下,訂立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 包括二十四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社民連梁國雄的答辯一方指,《緊急法》無清晰定義「危害公安」,事件不會因法庭就「危害公安」定義而完結。法庭應建議立法會日後全面撤銷《緊急法》,以防行會再引用立法。 政府一方稱,泛民一方未有回應《緊急法》在回歸前後的延續性問題,若《緊急法》至今有效,則訂立《反蒙面法》屬合法權力。上訴庭三名法官宣布擇日頒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