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官馮永業涉嫌收受商人陳婉玉利益案,區域法院今早作出裁決。 馮永業被控在04年出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期間,接受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雍景臺單位的臨時訂金,以傾向優待對方相關三間公司。 馮永業否認收受利益和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陳婉玉就否認提供利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