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建議校監及校董加強培訓。 小組提出27項針對校本管理政策及管治質素等的建議,包括校監及校董在任期首年,要接受至少六小時及三小時的培訓,如果是現任或曾擔任的,就要參加至少兩小時培訓;又建議擴大「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負責覆檢個案的範圍,包括教師直接向所屬學校及向教育局提出的投訴個案。 小組又建議當局,為學校提供額外行政主任職級人手,加強學校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