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爛尾樓」海一居買家可申請置換房 料面積差異不超5%
發佈日期: 2019-06-0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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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發出批示,「爛尾樓」海一居的買家可申請購買在原址興建的置換房。
2015年,海一居的發展商保利達,因為在地皮25年租賃權限期前未完成興建,政府收回地皮。買家要求政府協助解決。
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批示,符合條件人士可在本月17日至8月16日,向當局申請購買在黑沙灣新填海區「P」地段原址興建的置換房。逾期未申請者將喪失購買資格,置換房實用面積售價,會按海一居樓花合約計算。
有海一居業主不滿政府要求購買海一居人士、夫婦或共同擁有買家,都只能購買一間置換房。
澳門行政法務司高級技術員趙淵指:「我們是沒有條件去複製原來海一居整個項目,一定會出現情況是我們為了規劃和興建置換房角度的考慮,我們只會統一設計幾種面積、戶型的單位。當然會導致的後果是沒有辦法完全還原當初預約買賣合同人購買的樓花單位的方向、樓層、戶型。我們都說得很清楚會有面積差異,但差異不會超過有百分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