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懲教署男文書助理將舊郵票貼在新信件,將署方提供的新郵票據為己用,承認一項「有關繳付郵資的欺詐行為」罪,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45歲男被告禤志雄是荔枝角收押所一名負責處理舊信封及郵票的懲教署文書助理。 案情指他從信封剪下大量「無蓋印」舊郵票,並在去年五至八月,主動幫同事把舊郵票貼在新信上,將署方提供的新郵票用於私人用途。他被控意圖在繳付郵資方面詐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