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即日起諮詢公眾三個月。 漁護署指,非常重視動物福利,建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引入「謹慎責任」,要求妥善照顧動物,授權政府人員向未能妥善照顧動物人士發出改善通知書。當局會就違反「謹慎責任」行為訂立罰則。 另外又加強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條文,加重刑罰,授權法庭可永久禁止被定罪者飼養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