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美國行賄罪成判囚3年 法官指已收阻嚇作用

發佈日期: 2019-03-26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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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行賄罪成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被紐約法院判監3年及罰款40萬美元。其辯護律師表示,正考慮會否上訴。

案件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宣判。何志平被指以慈善為名,賄賂非洲官員,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開拓商機,謀求石油開採權等生意利益,早前被裁定賄賂等七項罪名成立。

法官判刑時指,貪污是嚴重罪行,但認同何志平的往績亦受人尊重,包括法院收到的149封求情信中,有囚犯為何志平寫信,法官認為難得。感化報告建議何志平判監262至327個月,但法官認為懲罰過嚴,相信何志平作為有地位的人,現時判囚36個月已收阻嚇作用,亦不相信何志平會重犯。

何志平庭上親自求情,指案件為年老母親和妻子帶來巨大壓力,亦未能親身安慰家人,他感到極度懊悔和傷心,願一力承擔責任,求情期間更一度落淚。他又形容,收押16個月的孤獨經歷好像世界末日,但亦讓他鍛煉毅力,希望法官輕判。

何志平得悉判刑後表現冷靜,其律師表示滿意結果,指如果行為良好,預期只須服刑31個月。

法官表示,由於何志平的護照已過期,相信刑滿後會即時遣返香港。據了解,若扣減收押已一年多,何志平或再服刑十幾個月就會獲釋。

何志平被指為中國一間能源公司賄賂非洲官員,謀取生意利益,前年在美國被捕拘留以來,多次申請保釋都被拒絕。何志平一直堅稱無辜,指自己只是「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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