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美國行賄罪成判監三年罰40萬美元 暫未知會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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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美國紐約法院裁定七項貪賄罪成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被判入獄3年,罰40萬美元。
案件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審結,何志平被指以慈善為名,賄賂非洲官員,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開拓商機,謀求石油開採權等生意利益,早前被裁定賄賂等七項罪名成立。被判入獄3年,罰款40萬美元。
檢察官原本建議判監60個月,及罰40萬美元。暫時未知何志平會否上訴。
69歲的何志平,2017年在美國被捕,他一直聲稱自己是無辜,只是「代罪羔羊」。但控方指他在案中擔當「主導角色」,涉及跨國賄賂,應判處顯著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