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香港夏令時間
發佈日期: 2019-03-1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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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本月10日開始實施夏令時間,部分美國人對一年要調節兩次時間感到煩擾,建議取消。香港在上世紀四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亦曾實施夏令時間。
1941年6月中,香港政府首次頒布《節省陽光則例》,全港要將時鐘撥快一小時,目的是節省夏天的燃料消耗及方便軍訓,香港第一次夏令時間歷時約三個半月。而在1942至1945年被日本佔領期間,香港全年都實施夏令時間,與日本沒有時差。
而1946年開始,每年大約都有六、七個月實施夏令時間,每次政府都透過傳媒提醒市民,臨睡前將鐘表撥快一小時。實施夏令時間後,除上班和上學要提早外,公共交通亦要更改班次。當時有商界人士認為,夏令時間對經濟有好處。
信德企業有限公司總經理何鴻燊曾說:「自古以來以至今日,人是利用陽光的時間來工作、生產,故此夏令時間等於帶來香港額外一個鐘頭的黃金時間。」
到1977年,立法局通過動議規定,香港全年採用格林威治時間加8小時的時間制度,亦即標準時間,不再實施夏令時間。
不過,政府曾以石油危機為理由,在1979年再度實施夏令時間,歷時約五個月,其後社會上亦曾出現有關的討論。
助理行政司蔡潔如曾表示:「有些人說如果實施夏令時間,因為日光時間較長,罪犯可能在黃昏時,沒有那麼大機會去打劫,但另一方面亦有人說若日光加長,青少年遊蕩的機會就增加,可以說治安罪案的問題,可以是夏令時間考慮的其中一個因素。」
不過,政府經過廣泛諮詢後,決定不再實施夏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