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賄賂非洲官員案 律師求情冀以「已服刑期」量刑
發佈日期: 2019-03-13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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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在美國被裁定賄賂非洲官員罪成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將在本月25日判刑。他的代表律師向法官求情,要求法官以「已服刑期」量刑,即在宣判刑期時,即時釋放何志平。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的代表律師周二就判刑向法庭提交陳情書,並同時呈上149封求情信,當中包括何志平的妻子胡慧中。
陳情書要求法官以何志平的「已服刑期」為判囚年期。陳情書形容何志平是出色的人、擁有非凡成就,認為他收押16個月已受懲罰。無論如何判刑,他都會在餘生彌補過錯,要求法官考慮到何志平的背景及品格,判處他「已服刑期」、即在宣判刑期時同時釋放何志平。
69歲的何志平涉嫌賄賂多名非洲官員,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開拓商機,謀求石油開採權等生意利益,前年在紐約被捕,被控以賄賂和洗黑錢等八項罪名,其中七項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入獄6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