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容10歲童無牌駕駛判囚6周 裁判官指罪行嚴重

發佈日期: 2018-07-23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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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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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讓一名十歲男童駕駛自己的私家車,期間發生車禍。該名男子被判入獄六星期,另外要罰款及停牌。

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理。46歲任職地盤工人的被告,早前承認允許他人無牌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下允許他人使用汽車等合共四項罪名。

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損害自己及男童的安全,也應預期停車場內會有其他人和車,罪行嚴重需判即時監禁。被告被判入獄六星期,另外罰款二千元及停牌十二個月。

事發在二月初,被告讓女朋友十歲兒子在荃灣政府多層停車場,駕駛他的私家車,他坐司機旁乘客位,私家車撞到一輛停泊的私家車。

警員接報到場時,男童已離開,警方要求被告確認案發時司機身份,被告才告知是男童。該名男童亦因為無牌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等,接受警司警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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