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下月十九日起不可於陪審團研訊法庭內使用手機
發佈日期: 2018-06-21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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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普司法機構說,下月十九日起,公眾人士不可以在有陪審團參與研訊的法庭內使用手機。 近期發生多宗在法庭內拍照事件,包括內地女子唐琳玲,在高等法院法庭處理案件期間用手機拍照,干犯刑事藐視法庭罪,被判監七日。 司法機構宣布新措施,除非獲法官或司法人員許可,在有陪審團的研訊中,包括高等法院民事、刑事及死因庭的研訊,公眾人士在庭內必須關掉流動電話,或任何有攝錄功能的器材,並放入袋內。如果沒有合適的袋,法庭會提供。 與訟各方、法律代表、執法人員及傳媒可獲豁免,新措施下月十九日起生效。 司法機構表示,陪審制度是執行司法工作重要一環,必須確保陪審員不受任何干預、壓力所影響。在適當情況下,法庭可在沒有陪審團的個別研訊中施加類似限制。 法庭會在當眼處張貼通告及標示,並在法庭入口作出提醒,在有需要時會增派保安員監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