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僱傭條例延男士侍產假 實施日期待立會通過
發佈日期: 2018-06-1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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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建議修訂《僱傭條例》延長男士侍產假至五日,幾時正式實施,有待立法會通過及訂立日期。
香港2015年開始推行男士三日侍產假,男性僱員連續受聘於同一名僱主不少於40周,可享有三日有薪侍產假,每日薪金按平均工資五分之四計算。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去年發表首份《施政報告》,建議增加至五日。
政府在憲報刊登《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將法定侍產假增至五日。勞工處表示,已考慮僱員的意見及僱主承擔能力。建議已獲得勞工顧問委員會,及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支持,預料僱主開支將會增加8400萬元。
有勞工界議員希望,將法定侍產假進一步增至七天。
工聯會勞工界議員何啟明表示:「我們希望政府在公務員團隊,應該要先行先試,率先將公務員的侍產假日子,由現在的五日變為七日,來評估後果。」
條例草案有待立法會通過,及訂立生效日期,在生效日期或之後出生的嬰兒,其父親便可依法享有五日侍產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