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男子為兩萬元報酬販毒,兩項販毒罪成,監禁14年。 案情指,被告向進豪去年五月,在藍田邨住所樓下大堂,販運可卡因時被海關截獲。連同在家中搜獲的可卡因合共重近一公斤,總值97萬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任兼職保安,月入5200元,因賭波欠債六萬元,於是答應另一名男子,收取報酬運毒,強調他非主腦,又指被告曾帶領學校足球隊,獲得優秀成績。法官考慮到被告初犯及認罪,判監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