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倡設「無人機」機主註冊制度 將諮詢公眾三個月

發佈日期: 2018-04-0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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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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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建議成立「無人機」機主註冊制度。

民航處建議在本港使用重量超過250克以上的無人機,機主需要註冊,機身加上標記。如無人機構成危險,機主要負責。

民航處又建議,所有無人機只限日間操作,要遠離機場,操作員要考牌等。

而機身重七公斤以上的無人機,操作員需經過安全評估,事先獲民航處批准才可操作,民航處會諮詢公眾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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