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浩控告壹傳媒毀約 指過去半年多次支付共約一億元

發佈日期: 2018-02-05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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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出售《壹週刊》的交易告吹後,未能收購的商人黃浩入稟控告壹傳媒毀約,暫時未能聯絡到壹傳媒回應。

商人黃浩以公司名義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壹週刊有限公司等三間公司,在出售《壹週刊》一事上毀約,要求交還保證金及賠償;又以個人名義控告壹傳媒、《蘋果日報》及社長張劍虹,指《蘋果日報》去年十二月一篇報道誹謗他,要求刪除及賠償。

黃浩表示在收購《壹週刊》上,過去半年多次以不同方式向賣方支付了約一億元,「有單有據」,否認財力不足。

商人黃浩表示:「當初大家是希望用方法A去付款,但不成功,大家就研究用方法B,當時是成功的,到第五次付款,用方法E,相隔一星期多些,對方原以為成功,但其實不成功。」

被問到覺得問題在哪,他說:「我不知道原因,我未遇過,我當然有問銀行,他們說收款人的資料以及問題不方便向我透露。」

被問到是否有單據,及銀行是否扣起部分款項時,他回應:「雙方律師都有保存。這方面我不清楚。」

他指壹傳媒去年四月主動接觸他商討收購事宜,只是與管理層接觸,未見過《壹週刊》創辦人黎智英。去年七月壹傳媒宣布,向黃浩牽頭的財團出售《壹週刊》等雜誌在本港及台灣的業務,連同其他注入的雜誌業務資產,涉及5億元。

到上月初公布黃浩已支付1.48億元,作為收購香港《壹週刊》代價及其他資產的保證金,但之後又公布,黃浩未能成功將收購款項匯到公司的銀行戶口,因未收到買方承諾將支付的資金,視作買方終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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