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訊指通訊事務管理局多收牌費 終院上訴得直

發佈日期: 2017-12-28 00:18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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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訊及香港電話不滿通訊事務管理局牌照費的釐定方式,認為多收牌費,申請司法覆核,終審法院裁定勝訴。

判詞指當局根據《電訊條例》徵收的牌照費用,不可計算任何利潤在內,而通訊局確實有將名義稅收和股息列入預算內,令通訊局收取的牌照費超過法定目標收益。

法庭認為局方錯誤理解相關條例,五名法官一致裁定原告上訴得直。

通訊辦說尊重裁決,會仔細研究判詞。香港電訊指,考慮以民事訴訟追討局方多收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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