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下月起收保費徵費 人壽保險首年上限40元
發佈日期: 2017-12-27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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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監管局今年中獲批准,下月起向全港所有人壽及一般保單持有人收取保費徵費,以維持局方運作。有市民期望新增徵費後,保險業監管可做得更好。
監管保險業以往由政府的「保險業監理處」負責,今年中起由「保險業監管局」接手。
政府提供六億五千萬元應付首五至六年的營運,為了長遠財政獨立,保監局六月獲批准在一月一日,也就是下星期一起向保單持有人收取「保費徵費」。
首階段每張保單,每年徵收保費的百分之0.04,之後分階段調高,至2021年比率增至百分之0.1。
不過,徵費有上限,人壽保險上限40元,即相等於十萬元保費的徵費。其他種類保單徵費上限就是二千元,上限也會逐年增加。常見種類的保單都須徵費,部分就獲豁免,如貨運業務保單等。
徵費會先由保險公司代收。根據法例,投保人不交徵費,或保險公司多收都是違規,可被罰款,當局預計首年可以收到一億二千萬元。
鍾先生一家三口,一共有四份保單,每年保費供款共約共17,000元,新措施下首階段他們的付的徵費少於十元。
鍾先生認為,新增徵費後保監局監管要做得更好:「保障或賠償各方面,保監局要監管好些。經常可能有些賠償,保險公司又就有些情況,大家有爭拗的話,多收了市民費用,局方應多做一些。」
有保險業組織認同代收安排最可行。
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譚仲豪表示:「事實上這個做法更有效,又不會擾民。如果再要找另外渠道的話,更沒這麼清楚、快捷,因為平時和投保人士的接觸通常也是我們保險公司。」
保險業聯會又表示,已要求中介人和代理多點向保單持有人解釋徵費詳情。
至於保費小的保單,好像單次旅遊保險額外徵費或以「仙」去計算,有保險公司已經承諾旅行社會代為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