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下月起收保費徵費 有市民冀收費後加強監管

發佈日期: 2017-12-26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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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監管局今年中獲批准,下月起向全港所有人壽及一般保單持有人,收取保費徵費,以維持局方運作。有市民期望新增徵費後,保監局的工作能做得更好。

監管保險業,以往由政府的「保險業監理處」負責,今年中起由「保險業監管局」接手。

政府提供六億五千萬元應付首五至六年的營運,為了長遠財政獨立,保監局六月獲批准在一月一日,也就是下星期一起,向保單持有人收取「保費徵費」。

首階段每張保單,每年徵收保費百分之0.04,之後分階段調高,至2021年比率增至百分之0.1。

不過,徵費有上限,人壽保險上限40元,即相等於十萬元保費的徵費。其他種類保單,徵費上限就是二千元,上限也會逐年增加。

常見種類的保單都須徵費,部分就獲豁免,如貨運業務保單等。

徵費會先由保險公司代收。根據法例,投保人不交徵費,或保險公司多收,都是違規,可被罰款。

鍾先生一家三口,一共有四份保單,每年保費供款約共17,000元。新措施下,首階段他們付的徵費少於十元,鍾先生認為,新增徵費後保監局監管要做得更好。

鍾先生指:「保障或賠償各方面,保監局要監管好些。經常可能有些賠償,保險公司又有些情況,大家有爭拗的話,多收了市民費用,局方應多做一些。」

有保險業組織認同代收安排最可行。

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譚仲豪指:「事實上這個做法更有效,又不會擾民。如果再要找另外渠道的話,更沒這麼清楚、快捷,因為平時和投保人士的接觸,通常也是我們保險公司。」

但他也說新措施會增加營運成本。

保監局指,局方在法定職能上擴大了對保險公司的規管,會繼續招聘人手應付,來年亦會協助政府推動「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當保險公司無力償債時,會為保單持有人提供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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