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認為,香港有憲制責任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不應該被妖魔化。 袁國強表示:「為了國家,為了香港特區作為國家的一部分,這是有必要這樣做。大家明白,其實每一個地方都有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其實二十三條本身不應被視為一些很負面、甚至被妖魔化的事情,第一大家要明白。第二既然在《基本法》內香港有憲制責任,情況對香港而言,是配合了香港本身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