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行動案不認罪9人罪成 未決定會否上訴
發佈日期: 2017-10-13 16:02
港澳
粵20人在「佔領行動」期間,涉嫌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高等法院裁定九名不認罪的被告罪成。 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和正在服刑的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11名被告早前已認罪。不認罪的九人,包括正在服刑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 各人被控於2014年11月「佔領行動」期間,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清場。 判詞指,各答辯人身處現場,令執達主任及警務人員,在清除及移走障礙物的工作倍添困難,確定他們的行動屬於嚴重干擾司法工作的執行。 法官最終裁定所有被告罪成,由於正審理另一宗案件,會押後聽取求情,再決定判刑日期。 岑敖暉說已有被判監禁的準備:「一直存在有監禁的可能,短期即時監禁的可能性是不低的。」 被問到九名被告會否就定罪上訴時,岑敖暉指:「未有決定,現在要先處理了求情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