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改判即時監禁案不存在所謂「政治檢控」

發佈日期: 2017-08-2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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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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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宗非法集會案的十六人被改判即時監禁,律政司重申完全依據適用法律處理,不存在所謂「政治檢控」。

律政司指,上訴庭已考慮到相關被告,完成社會服務令、扣減刑期,不存在「雙重追訴」或「雙重判刑」。

律政司亦非在被告完成原來刑罰後才提出覆核,兩宗案件是分別於判刑後的二十一日及十四天內,按法例申請刑期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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