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判詞:羅冠聰宣誓不符嚴格形式 裁定拒絕或忽略宣誓

發佈日期: 2017-07-14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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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判詞:羅冠聰宣誓不符嚴格形式 裁定拒絕或忽略宣誓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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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羅冠聰的宣誓亦被裁定無效。

羅冠聰指:「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權力歸於人民,暴政必亡,民主自決,抗爭到底。」

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的書面判詞指,羅冠聰每逢讀誓詞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時,將「國」字聲調提高,法庭認為是要對中國,作為香港合法主權國地位表示質疑,這樣是對宣誓效忠香港特區及擁護《基本法》誓言,是互不相符並且是互相對立。加上他在宣誓前後,都有開場白及結束詞,不符合「嚴格形式或內容規定」,裁定他是明顯拒絕或忽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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