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羈留室
發佈日期: 2017-05-12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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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灣姦劫案疑犯在警署羈留期間上吊後死亡,引起社會關注羈留室的保安是否有漏洞。
根據《警察通例》,對處理和搜查拘留在警署羈留室的人士,都有一定的程序。
《警察通例》規定,所有被拘留在警察羈留設施的人,都要先接受羈留搜查,確保他們沒藏有任何可能傷害自己,或其他人的武器、物品,或有助逃走的工具。
另外,值日官必須每小時巡視羈留室最少一次,巡視後亦要於記事簿記錄羈留人士數目及一切是否正常。
而在一些羈留室與報案室,並非直接相通的警署,當值官要指令一名警員,定時及最少每隔25分鐘查看被羈留人士一次。
死因裁判官曾在2015年的報告,就有疑犯在警署羈留室上吊向警方提出建議,包括增加閉路電視的數量或調校角度,以便監察羈留室的情況。
警方就表示尊重報告的意見,並正研究有關在羈留設施加裝閉路電視的可行性,包括對私隱及保安安排的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