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去年向出席一個論壇的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擲鞋,被判入獄兩星期、緩刑18個月。 61歲被告去年10月在維園脫下一隻波鞋,擲向出席論壇的劉小麗。被告離開後,大會報警,被告之後自首。 他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指當日因不滿劉小麗發言,只怨國家和政府,沒有怨自己,事後已知錯。 裁判官指香港有言論自由,即使意見與人不同,亦不應施以暴力。考慮到被告年老有病,判入獄兩星期,緩刑18個月。